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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 中建协发《通知》要求企业开展十项重点自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5-01-13   来源:
 为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中国建筑业协会日前颁发《通知》,要求全体会员企业按照“行动方案”和活动部署,积极开展宣贯落实工作,特别是抓紧展开治理工作中的实施检查、自查自纠活动。要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全面推动质量终身责任制的落实,严厉打击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健全质量监管机制,提升工程质量水平。
        中建协在《通知》中提出了施工企业在质量治理行动中开展自查的十项重点内容与工作。这十项重点工作是:
        1.领导是否重视并学习宣贯住建部电话会议精神和部领导指示,全面动员,营造氛围,迅速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
        2.对照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今年10月底前,开展自查自检有无施工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以及转让、出借资质等违法行为,查找、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自查自纠情况;
        3.对照住建部《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自检项目经理是否履职到位;
        4.建筑工程开工建设前,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是否签署授权书,明确本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是否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前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项目负责人如有更换的,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
        5.在建筑产业现代化转型方面,有无具体规划,或已起步,取得初步成绩;
        6.是否重视并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在诚信评价方面有无不良记录;
        7.是否按照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筑劳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落实企业在工人培养、权益保护、用工管理、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的主体责任;是否对劳务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并建立劳务人员分类培训制度,实行全员培训、保证持证上岗;
        8.是否结合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所承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状况和企业市场行为,按照《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 50430)的要求,建立并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在今年10月底前制定方案,明确质量专项治理路线图和总目标、阶段目标,落实职责,调配资源,分期实施,并加强过程控制,持续改进,以确保效果;
        9.是否把住宅工程施工中影响使用功能和观感的质量通病,如渗漏、裂缝以及在水暖、电气、节能保温等方面的质量常见问题,作为专项治理重点,开展QC小组活动,精心策划、精细施工,达到预期效果;并总结质量专项治理技术的核心工艺和科学管理,开发工法,编制企业技术标准、操作规程;在施工过程中是否完全执行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10.有无开展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工程的内、外观摩活动,交流、学习、应用先进质量治理技术和管理方法,坚持市场与现场联动、技术与管理并重、质量行为与工程实体质量齐抓,全面推行样板间制度,全面实施分户验收规定,打造质量专项治理示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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